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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

作者:湖北久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6 08:48:27

武汉商标注册公司有话唠给你听,今天是来为你们讲解一下商标转让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的,主要讲述一下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个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并直接在受理大厅进行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之后,就是等待受理之后进行公告然后发布核发转让证明。商标转让公司有话唠给你听,我们会定期发布一些消息,如果想要了解的,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是损害权利人的权益,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专用权是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是损害权利人的权益,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关于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商标法》中的规定《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①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 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公司注册对于股东以及注册资金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的注册资金也是不同的。下面介绍一下,公司注册时股东及法人代表的规定。 

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人选需慎重选择,有的人以前在别的公司担任过法人代表或担任过工商税务备案的负责人,但后来公司解散时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或在税务机关有欠税记录,或公司被工商部门因各种原因吊销营业执照,这样企业的负责人都不是法人代表的合适人选(只可以做股东),公司会因此耽误注册或不能办理税务登记。对于股东的规定则相对较简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注册一家公司最少需要一名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其实根据公司的经营方式不同,对注册资金的要求不一样,根据《公司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注册资金的要求如下,仅供参考: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2)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

(4)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商标不使用,并不当然会被商标局注销。《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经任何人申请,商标局可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由此可见,只有他人提交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申请,商标局才可能撤销该商标。商标局不会依职权撤销某个商标。根据我国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争议过程被撤销,二是在使用过程中被撤销。 

一、争议撤销

争议撤销是指商标获得注册后,因为某些法定的原因,被提起争议,致使该商标被撤销,不再享有。主要因为不当注册引起,争议撤销又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当注册,二是恶意注册。不当注册主要是所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将一些不得注册商标的标志注册为商标,商标法第十条了规定了八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第十一条规定了不得作为注册商标的三种情形。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得注册的三维标志,这个非常的少见。  

(一)不当注册  

(二)恶意注册  

二、使用撤销 

使用撤销是指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因为违反了某些法律规定,而被商标局撤销其商标专用权。使用撤销主要由于不恰当的使用而撤销  

(一)使用过程中以下情形将被撤销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商标的使用以注册证书为准,如果是文字商标,注册证上的字体应当不得随意改变;如果是图形商标,图形不得改变;如果是文字加图形的组合商标,不得改变组合方式,也不得改变任何一个元素,一句话就是怎样注册的就得怎样使用。但是商标注册人并不能注意这些,文字商标改变字体,图形商标改变图形,组合商标改变组合方式,或者去掉某个元素,这些行为都被认为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虽然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注册商标因为自行改变而被撤销的情形,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最大的隐患来自竞争者,他们很可能因为竞争的原因去举报。  

一般情况下企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肯定有一定的原因,尤其是图形商标,可能因为企业的发展而原来的图形已经不太适合企业形象,需要做一些小的改变,比如肯德基就将其人物肖像的领结进行了小的修改。企业如果确实需要修改,那么只要将修改后的商标再进行注册就可以了。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1)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 

(2)自行改变注册地址  

3.自行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5.商标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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