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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到底有哪些

作者:湖北久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1 08:51:10

众所周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企业逐渐热衷于商标的注册,商标申请量也就逐年上升。在这种情况下的商标申请难度越来越大,甚至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这种情况往往使得商标申请人焦头烂额。那么我们武汉商标注册今天就打算给大家说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到底有哪些。

有哪些情况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5)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6)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7)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8)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申请未附送肖像人授权书的。(10)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然而,对于实际混淆在混淆侵权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们还存在分歧。   

尽管实际混淆并不是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是毫无疑问,如果原告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消费者在购物中发生了实际混淆,就很有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的行为确实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有的法院就特别青睐实际混淆的证据,认为这种证据既然表明消费者已经发生了混淆,混淆可能性也就无须再证明。 

不仅有观点认为实际混淆证据能够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而且有法院认为,如果商标注册人无法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恰恰说明消费者不存在混淆可能性,被告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这从反面更加强了实际混淆证据的效力。 实际上,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如果系争商标在市场上共同存在一段时间之后,消费者依然没有发生混淆误认,就说明消费者已经能够正常地区分两个商标,被告也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显著性的基本理论,商标可以分为臆造商标、随意商标、暗示商标、描述性词汇和通用名称。其中,臆造商标、随意商标和暗示商标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不必证明其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而描述性词汇不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要主张其商标权,需要首先证明该描述性词汇已经具备了第二含义,消费者将其识别为商标。而在侵权诉讼之中,如果商标权人的商标是描述性词汇,商标权人又能够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表明其商标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

这是因为,只有商标权人的描述性标识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消费者才将之视为商标,而只有商标权人的标识成为了商标,才可能遭致侵权人的仿冒,导致消费者混淆。因此,当商标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市场中的消费者已经发生了实际混淆,就恰恰说明了其商标已经成为侵权人牟取非法利益的对象。 

实际混淆在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中居于重要的地位,甚至能够决定混淆可能性的成立。同样,如果商标注册人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混淆的存在,往往法院会推定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不存在,被诉侵权人也就不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实际混淆还是商标权人证明商标获得第二含义的有力证据。

如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意识也越来越高,同时商标数量也逐日增多,在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一不注意就会面临侵权、纠纷等问题,那么该如何使用它才能万无一失呢,下面小编一起了解下如何合法有效的使用你的商标。

一、合法商标一旦注册你就享有了对商标的专用权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是有相应的使用规范的,首先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其次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最后就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则要求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但还是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使用未注册商标,至于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危害已详细为大家分析:

1、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

3、侵犯他人权利;

4、不能成为无形资产。

二、有效

1、确保商标归属权。大家千万不要认为商标一经注册就万无一失啦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或企业信息变化未对商标信息及时进行变更都有可能让你丧失商标权。同时还要关注市场上是否有别人侵权使用我们的商标或注册与我们相似的商标等不利我们商标权的行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2、好好使用自己的商标。首先商标使用要突出就是要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的显著位置。目前多数企业不重视这一点,往往把商标设计得很小,象一个小钮扣似的并放在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既不突出又不醒目商标形同虚设。其次要长期坚持使用同一商标。因为商标信誉的建立,是一个较长的过程,长期的使用同一商标更能加强其商标在消费者心中的认知度常常更换商标并不是明智之举。

在选择好一个商标后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尤其是商标有一定影响之后更要坚持使用下去。企业家必须把企业、商品、商标联系在一起向消费者进行推介商标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属于企业策划的范畴。商标在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同时企业得到的是利润。商标是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注册和运营是一门学问企业应当给予重视。从商标起名商标设计,商标注册,商标运营,商标保护等多个步骤都必须高度重视和意识。

商标作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一样是企业的财富,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者质押等方式实现。商标越有名,财富价值越高。但是,商标注册不是永久性的。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因此,商标注册并非一劳永逸。作为一个知识产权+项目策划,商标注册成功后必须注意这些要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可以撤销。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应当尽快使用,并保存商标使用证据,防止侵犯合法权益。

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包括: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用品、包装材料、产品检验报告、商标印刷证明材料等(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产品申报单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注册商标成功后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申请核准时使用的商标标识应当与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在使用过程中,企业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能自行更改商标文字。不允许把繁体字改成简体字。

外观变化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也可以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公司信息发生变更,必须提前变更商标。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公司发生变化,商标注册人或注册地址未及时变更,将对企业造成以下致命影响:“三次撤诉”由他人提出,不能提供证据的;为了防止商标本身的重要性被淡化,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的原合伙人申请了与你相似的商标,你应该及时提出异议。

否则,如果他的申请成功,你就很难通过。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应当尽快使用,并保存商标使用证据,防止侵犯合法权益。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不同类别提出。经批准后,以批准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不同种类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必须另行申请注册。注册商标核准使用范围的不当扩大属于非标准使用,侵犯他人权利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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