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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的类别分别有哪些
作者:湖北久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05 08:56:28
武汉商标注册要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那么商标注册的类别分别有哪些?
1、商品商标,就是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是相对于服务商标而言的。
2、服务商标,是指某人在提供服务时或在广告中用以区别其服务与他人服务的标志。
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4、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注册商标后,我们都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只是为了保护品牌?纵观目前的商标使用市场,商标纠纷等情况层出不穷,所以很难拿到想要的商标注册证,怎么也用不好。 商标注册八项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其注册商标的使用。
3、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6、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7、质权:商标注册人在其经营活动中,有权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权。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9、 商标注册成功后,在使用过程中也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
10、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不得自行变更;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的申请。
11、商标注册人超越《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的,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
12、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
13、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如有变更,必须依法重新申请商标注册。
14、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商标局审查签发商标转让证书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1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半年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
16、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撤销。
17、注册商标可以作价或者质押。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
18、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19、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每十年更新一次。登记人应当规范、连续使用,充分发挥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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